法律

LEGISLACI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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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加泰罗尼亚居住的外国人的权利和义务及其法律地位的合法化的各项行政手续是外国人法(Llei d'estrangeria(颁布于2000年1月11 日的第4号组织法,关于外国人的权利和自由及其社会融合)调整的对象,在法规(2004年12月30日的第2393号皇家法令)中有进一步的阐述。

      该法中涉及的外国人是指整个西班牙国内的外国人,但其中一些特定的问题波及到加泰罗尼亚自治政府的职能范围,由此通过了关于在加泰罗尼亚的的外国人及其社会融入的2001年6月26 日颁布的第188号法令。

      该法中涉及的外国人是指来自非欧共体国家的外国人,即那些不能适用欧共体章程的外国人。欧共体包括欧盟成员国、欧洲经济区成员国(挪威,冰岛,列支敦士登)和瑞士联邦。共同体章程还适用于:

  • 欧共体国民的配偶,条件是未离婚,无婚姻或事实婚姻无效协议或声明的官方记录。

  • 欧共体国民的或其法律上未离婚或无婚姻无效协议或声明配偶的子女。

  • 欧共体国民的或其法律上未分居配偶的由其负担的父母,条件是尚未离婚或无婚姻无效协议或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