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租(Renda)的定价上没有任何规定。在每个具体情况下,房租和多久支付房租由房主和承租人在合同中商定。如果合同中没有该方面的考虑,则可理解为房租将在每个月的头7天里,以现金的形式在承租人的住所支付。
当物业管理人代房主行使权利时,则承租人通常到其办公场所支付房租,或者通过银行代收支(Domiciliació bancària)的方式支付。
房主或其代理有义务提供收据(Rebut)作为付款的交换。如果付款是经由银行支付的,则银行出具的付款凭证即为房租收据。
下列信息应出现在收据上:
出租人、承租人和房产的详细内容。
日期。
总付款金额下的所有费用项目及其明细数额。
租金价格按照西班牙政府确立的消费价格指数(Índex de Preus al Consum或IPC)逐年增长。出租人应通过书面形式或租金收据本身来通知承租人其更新房租的意图,而更新是在紧接下来的那个月兑现的。
承租人应支付的其它费用
(Altres despeses a càrrec del llogater)
一般性费用或社区费用(Despeses de la comunitat)是指那些由建筑中所有的民房和商用房共同产生的,比如打扫楼道、修缮门厅、楼道电力、清运垃圾的市政税捐、房地产税(Impost de Béns Immobles或IBI), 等等。
如果租赁合同中未载明由承租人支付这些费用,则出租人应支付它们。在相反的情况下,合同中应明确注明由承租人支付费用的约定。必须满足以下必备条件,该项约定才有效:
a) 该约定(由承租人支付此类费用)应被书面载入租赁合同中。
b) 合同中应明确此类费用的年度金额。
如果未满足上述必备条件,出租人就不可以向承租人核收该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