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的期限由租赁双方协商约定。期限可以是一年、两年、五年、十年,等等,甚至可以以月计算。
但是,存在所谓的最短保障期(Termini de garantia mínima),即只要承租人愿意,就有权延续(Prorrogar)合同直到满最短5年的期限。这就是说,在租赁双方约定的合同期限低于5年的情况下,承租人只要愿意就有在5年内继续租房的保障,因为承租人可以逐年延续合同,一直到法律保障的5年期满。
如果约定的租赁合同期限为5年或更久,只有租满合同规定的所有时间才可视为合同终结。承租人没有留在自己不喜欢的租屋里的义务,但有可能为此与出租人发生分歧,出租人可以因承租人各项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而索赔。
如果合同没有具体载明期限,则其有效期被视作1年。
自愿延期
(La pròrroga potestativa)
到目前我们谈到的是对出租人的强制性延期,适用于低于5年期限的合同,它们将自动延续直至5年最短保障期结束。
现在我们来探讨5年最短保障期期满或期限为5年或更久的合同到期时的延期问题。在这些情况下,如果满足以下2个条件,合同可以延续:
1) 承租人想要延续合同。
2) 出租人不反对延续合同。
延期的期限:
租赁合同可以在最长3年的时间里逐年延续。如果房主没有在第一时间,也就是说合同结束的时候提出反对意见,则延期开始并有义务延长至3年期满。
如果不愿意的话,承租人没有义务在租屋里住满为期3年的延期。
如果承租人或房主都未有所表示,则理解为合同自行延续。
与之相反,如果租赁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想延续合同,都应在合同到期之日的前30天里将其意愿明确地通知对方。建议使用书面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