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习

ESTUDIS UNIVERSITARIS

 也称为高等教育。1999年6月,欧洲29国教育部长签署了Declaració de Bolonya《博洛尼亚声明》,确定了在2010年之际构建欧洲高等教育一体化空间(Espai Europeu d'Educació Superior, EEES)的构想。

  • IESS阶段之前的学习
    分为若干阶段,以学分为标准。一个学分相当于10个课时。由三个阶段构成:

    • 第一阶段:
      为期三年,能够获得大专文凭、师傅、建筑技师或工程技师的职称。

    • 第二阶段
      为期两年,能够获得本科学士学位、建筑设计师或工程师职称。完成第二阶段学习的学生有权参加第三阶段的学习(攻读博士学位)。

    • 第三阶段
      攻读博士课程并获得博士学位。

    • 官方学位和认证学位。拥有官方性质,在西班牙全国内有效。

    • 自有学位。通过非官方认可课程学习获得的非官方学位,仅由授课大学予以承认。课程结构与官方认可课程相同,因此设有第一、第二、第三阶段的自有学位。

  • IEEES框架内课程学习
    这些课程纳入欧洲EEES框架。学习时间、学习方法和课业评价都有统一的规定。

    • 本科学习。为期共计240个学分(2400学时)。提供从事专业工作所需的普通教育培训。

    • 硕士(师傅)学习。为期共计60-120个学分。提供学术或专业方向的高级培训,或者是培养开展研究活动的学习。

    • 博士学习。攻读博士学位,进行博士课题研究的教育阶段。

硕士(师傅)阶段的官方课程已经于2006-2007学年开始,本科阶段于2008-2009学年开始。关于旧学制课程,自2010-2011学年开始已经不再接收本科、大专、建筑师、工程师、建筑技师和工程技师课程的新生,但是为之前已经入学的学生,将该学制有效期保留至2015年9月30日。

如果要获取更多关于《博洛尼亚声明》进程以及加泰罗尼亚高等教育体制的信息,我们可以参见大学与研究秘书(Secretaria d’Universitats i Recerca)网站:

http://www.gencat.cat/economia/ur/ambits/universitats/index.html